【反修例】商台對記者採訪再遭警敵意阻撓表示極度憤慨 警稱如受不合理對待可投訴
發布時間: 2019/07/17 17:51
最後更新: 2019/07/17 22:41
反修訂《逃犯條例》爭議引發多次警民衝突,商業電台一名男記者採訪衝突期間,兩度被警方阻撓正常採訪。商台新聞部發聲明就前線記者兩次在金鐘及沙田採訪警民衝突,兩度被警方阻撓及不禮貌對待,對此極度憤慨及深表遺憾,必全力支持記者與當局嚴肅跟進。
據商台報道,商台記者上周日晚身穿反光背心,頭盔標明是記者,採訪沙田有示威者懷疑被警方趕出高速公路時,被現場警員向面部施放胡椒噴劑驅趕離開;其後有示威者疑似被警員毆打,記者於距離10多米拍攝時,外圍警員大叫「有記者、錄緊嘢」,警員其後以正執行職務為由,用盾牌推撞驅趕記者,及後更限制商台記者進出新城市廣場。
報道又稱,商台記者上月12日採訪金鐘衝突時,亦曾被警方速龍小隊用警棍打中右手手臂,警員並講出一句針對記者的侮辱說話。
商台新聞部發聲明表示,商台前線記者兩次在金鐘及沙田採訪警民衝突,兩度被警方阻撓及不禮貌對待,對此極度憤慨及深表遺憾,定必全力支持記者與當局嚴肅跟進。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警方針對記者的敵意阻撓,嚴重損害記者採訪權和公衆知情權;又指警方一再針對傳媒的阻撓以致攻擊,亦無助改善警民關係。
TOPick今日(17日)下午向警方查詢事件,警方發言人晚上近10時回覆時並無正面回應個案,只重申警方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及傳媒採訪的權利,亦明白傳媒有需要拍攝警方驅散的過程,在可行的情況下,警方會派出警察傳媒聯絡隊提供協助,在不影響警方行動成效的前提下,盡力便利傳媒工作,但警方亦呼籲傳媒工作者採訪公眾活動或示威活動時應以自身安全為上,在警方進行驅散時,勿接近警察的推進線,以免發生危險。
警方又重申,如任何人認為警方處理任何事件時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